一、组织机构
我院坚持以“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为原则开展本科生转专业考核工作。学院成立转专业考核小组,负责制定、公布本学院转专业考核细则,并做好宣传、组织落实工作,确保转专业各环节工作按学校的要求顺利进行。
我院将在每学年成立由院长或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为组长的考核小组,负责对该年度本校其他专业申请转入我院相关专业就读的本科生进行考核。考核小组不少于4名成员。与申请人具有亲属关系的本院教师应回避。
专业考核小组由以下人员构成:
组长:书记,院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教学副院长
成员:各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
二、学院相关专业接收转入学生的人数、转入条件及转入考核办法
(一)接收转入计划人数
本学院在充分考虑办学条件、就业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的基础上,按照不超过该专业当年招生录取学生数10%的要求进行择优录取。注:最终可接收专业人数由教务处根据学校建设与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核、调整后公布。
(二)接收转入的基本条件
1.基本条件
符合学校《广西民族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民大发〔2021〕59号)规定,并提出转入申请。
2.其他
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学院将根据对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情况择优接收。
3.转入考核办法
(1)教学办、学工办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2)本专业考核小组对申请转入本专业的学生进行学业考察(以面试方式进行),并出具考核意见;
(3)考核内容和形式为:
1)学生自我介绍(高考情况,在原专业的学习、班级排名、学习基础、主要优势等情况,申请转入我院的目的、志向,其他特长和能力等)。
2)考核小组成员进行现场提问,考查学生的知识、思维和语言等综合表达能力,以及理想信念、学习态度等。
3)考核小组成员进行现场独立打分(满分100分)。
4.录取原则,面试成绩为主,高考成绩或学业成绩(截至面试时教务系统已经录入成绩)作为参考,最后根据总评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接收拟转入学生名单。
注:若面试考核成绩低于70分不予录取。
申请材料要求
1. 未满一学期者,需提供高考成绩复印件;
2. 已满一学期者,需提供高考成绩复印件及入学以来成绩单;
3. 个人对拟转入专业的认知(交纸质版);
4. 转专业申请表(教务处主页下载);
5. 考核小组考核过程中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材料须真实,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依法追究责任,并取消转专业资格